2016年12月17日,2016年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在威海市东山宾馆顺利召开。本次年会由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由威海市律师协会、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承办。大会以“民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旨在探求新形势下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新思路,新建议。
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于永宁副教授主持,山东省民商法研究会会长耿利航教授致开幕词,威海市法制办主任刘士侠对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各位同学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山东大学张海燕教授、秦伟教授、山东师范大学王宏教授、威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秀峰等6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学术报告讨论会主要由若干名学者主导,滨州中院刘连义法官发表了主题为“民法总则与商法衔接问题研究”的报告,从司法实践领域对商法与民法的衔接问题提出建议;山东大学瞿灵敏博士发表了主题为“从解法典化再到法典化的启示”的发言,为民法典的编纂从理论上梳理了时间和空间的脉络;山东师范大学王宏教授针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民法问题”发表了独特的见解,为民法典的普适性和实用性提出宝贵的指导建议;山东中医药大学赵西巨教授做了主题为“医生信息告知标准在英国的演变”的发言,他指出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我国应该借鉴英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医事法领域的相关规定;青岛科技大学王金堂教授对侵权责任法中归责原则理论进行检讨和探索。评议阶段,耿利航会长对本次大会的议题做了概括性的发言,对威海市律师协会,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的承办表示感谢,并宣布本次大会圆满结束。
2016年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的圆满落幕具有重大意义。本次大会汇集了我省各高校知名专家学者,通过学术报告和评议讨论,对民法典编纂的理论实践问题提出许多宝贵意见,也为我省法官,律师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