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会员服务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安排部署及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实习证注销和补办、更换指导老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律师维权、投诉受理、公益法律服务咨询等现场接待。
二、如需办理上述事项,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有关实习及面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1.实习
(1)实习备案。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威海市律师协会官网中“办事指南”查询所需材料及申请流程,于“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至协会秘书处(以往需现场查验的原件材料无须快递)。
(2)实习证注销。通过“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至协会秘书处。
(3)实习证补办。律师事务所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至协会秘书处。
(4)更换指导老师。律师事务所须在“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至协会秘书处。
2.集中培训
202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前培训班报名及培训时间安排,请具体关注“山东律师网”官网通知公告或关注“山东律师”微信公众号。
3.面试考核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安排面试考核。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材料至市律协秘书处,协会按照收到申报材料的先后顺序审核考核材料,待疫情解除后,再行安排面试考核。
4.延期考核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如需提报延期面试考核申请,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威海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延期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至市律协秘书处,协会按照收到申报材料先后顺序审核并登记。
5.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上述符合条件的申请,协会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须发放的各类材料及证件,协会将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二)申请维权
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维权的,请通过快递方式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协会秘书处,也可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律协邮箱。
(三)有关投诉受理及办理工作
1.投诉案件受理
请通过快递方式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协会秘书处。
2.投诉案件办理
投诉案件办理的工作期限顺延,投诉案件的立案、调查、文书发送等相关工作安排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四)有关律师代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工作
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材料请快递至市律协秘书处。
(五)开具无违纪证明
需开具无违纪证明的会员,请将开具证明相关申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律协邮箱,证明开具完毕后,协会将向申请人发送证明扫描件,确需纸质版文件的,可向协会说明情况,协会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六)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公益法律服务暂停现场咨询,待疫情解除后恢复正常。
(七)其他
与协会沟通与交流的请通过微信、电子邮件及邮寄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开展。
三、停止举办各项会议、培训及现场活动。协会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暂停一切会议、培训及现场活动,各项会议以电子网络方式召开,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进行。
四、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社会捐赠情况,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等,请将有关信息以律所为单位报送至律协邮箱。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请我市律师、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行政及辅助人员注意做好防护措施,主动佩戴好口罩,配合体温测试、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尽可能采用线上或电话沟通方式进行,尽可能避免人流聚集,减少当面接触。
六、各项会员服务工作现场恢复正常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威海市律师协会网站或微信群通知。
律协邮箱:wh_whlx163@163.com
律协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
联系电话:5280918、5200886
威海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