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首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吴南郡,被服务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荣记个人三等功。
吴南郡系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7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贵州省罗甸县志愿服务1年。来到罗甸后,吴律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积极主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一年来,参与罗甸县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工作10余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为8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参与政府信访工作20余次,协助党委、政府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11起,避免群体性纠纷3起。在县政府与某公司总投资16.5亿元的休闲度假园区项目引进过程中,吴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提出了所有权、使用权和长远利益等5点风险防范法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保证了项目引进的顺利进行。在该县出租车业主和司机到省集体上访事件处置过程中,吴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出租车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出租车业主及司机群体性上访的处理意见,被县委、县政府采纳。他还耐心向上访群众讲解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引导他们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为妥善平息这一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来,吴南郡律师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取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展现了威海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并被推荐为2009至2011年“1+1”中国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候选人。今年服务期满后,吴南律师还将在贵州省继续服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