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至19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张朝阳在市委党校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姚红主任、张朝阳法官分别从《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民事诉讼实务与操作进行了讲解,市委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威单位负责人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500多人参加了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改增加了保护公益诉讼,打击恶意诉讼等相关规定。
此次讲座,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威海创建的有效举措。应邀授课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结合自己参与《民事诉讼法》修订的经历,对民诉法修改的立法背景、主要热点和难点问题,完善简易程序、完善当事人举证和诉讼证据制度、强化法律监督等修改后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深入解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张朝阳则从实务角度,对《民事诉讼法》具体适用中的相关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此次讲座对我市机关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充实法律知识,更好地理解、掌握和适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