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从业务实践出发,以理论创新和指导实务为原则,认真撰写理论文章。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协推荐报送论文125篇,评选出我市优秀论文共28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9篇。按照要求向省省律师协会报送19篇优秀论文,经省律师协会评选,我市7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4篇,威海市律师协会、山东明威律师事务所荣获“2015年山东律师优秀论文评选组织奖”。
荣获一等奖的是:
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王馨敏撰写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
荣获二等奖的是:
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李冬霞撰写的《浅谈我国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
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杜永武撰写的《试论司法裁判文书的结构性缺陷》。
荣获三等奖是:
山东明威律师事务所包娜娜撰写的《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
山东明威律师事务所江培海撰写的《浅谈放弃违约金调整请求权的效力》;
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邹丹撰写的《新类型担保的效力及法律适用》;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倪跃华撰写的《房地产破产案件中业主债权保护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