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库、案件承办律师库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更好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决定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招募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及案件承办律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专家律师:
1、经山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执业且年度考核合格,执业经历满十年;
2、在刑事、民事、行政、劳动、医疗、环境资源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3、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在省、市律协各类专业委员会任职,具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或受过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律师优先考虑;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
5、执业以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二)案件承办律师:
1、经山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执业且年度考核合格,其中申请刑事案件承办的,执业经历满五年,其他案件承办的,执业经历满三年;
2、在刑事、民事、劳动、行政、医疗、环境资源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
4、近五年以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二、招募数量
1、专家律师。拟招募10名,其中刑事类5名,其他类5名。主要聘为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成员,参与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参与全市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援助研讨等工作。
2、案件承办律师。拟招募40名,其中刑事类20名,其他类20名。主要负责承办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市级法律援助机构站点、服务窗口的值班、咨询等工作。
三、招募程序
1、申请。请申请律师登录威海市司法局网、威海市律师协会网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个人执业证、职称证、荣誉证等有关证书复印件。请于8月7日之前将纸质表格等材料寄送至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至市法援中心邮箱(whflyzzx@126.com)。
2、初审。由申请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初步审核,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并在申请表出具意见加盖公章。
3、审核。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确定入选名单。
4、公示。确定选入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及市级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库的律师名单,将在威海市司法局网、威海市律师协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5、聘任。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其律师事务所签订有关协议,并为入选的律师颁发聘任证书。
联系人:刘丽平、张亮
电话:(0631)5233148、5201148
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
附:1、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申请表;
2、市级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申请表。
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威海市律师协会
2017年7月12日